
文/小乔 图/春鸣
在一辆行至广州海珠区上涌南站的836路公交车上,一名男子突然拔出一件像刀的硬物插进一名西装男子的右眼,西装男子鲜血直流,起因是伤人男子 怀疑西装男子偷窥其妻子。据目击者黄小姐称,事发时她与西装男子相邻而坐,对面坐的就是该伤人男子及其妻子,妻子穿着绿色V领T恤,抱着一个小女孩。“她的衣领本来就低,被小孩一扯就更低了,走光了,我赶紧移开视线。”(4月8日《新快报》)
既然如此顾忌妻子的胸部,何以要让她穿得如此“性感”?要说不检点,那首先也是你自己的妻子“衣衫不整下堂来”,是你自己没照看好,或者竟是自家小孩不懂事“羞羞脸”,凭什么反而迁怒于别人?这样就要动刀子插进别人的眼睛,那难道你回头也要用刀子割了你妻子或小孩不成?恐怖至极!
人家只是坐在那里没动,能说是偷窥吗?如果实在要怪,那大概只能怪这位老兄没有像黄小组那样“识趣”地及时移开视线。记住,为了避嫌,以后坐公车,眼睛就尽量“见物不见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