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,罗静虹一直不同意王政“一分钱不出,白得商铺”的做法。她觉得应该多少给点钱,因为买和送的性质完全不同,不能给开发商留把柄。但是,正如她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时所说的那样,因为“贪心作怪”,在明知这两处商铺是王政分文未付而获得的违法所得时,她还是在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后,同意将商铺办到自己名下。随后,她将这两间商铺出租,坐享商铺租金。
据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,这两间商铺价值223.5万余元。
如此替夫理财
帮助丈夫进行家庭理财,对大多数妻子来说,既是分内之事,也是心甘情愿的职责。同样是为夫理财,为何本文的主人公罗静虹偏偏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?原因就在于一个贪字,罗静虹不仅没有为丈夫把好关,而且成了其受贿的得力助手。
1996年某开发商以建蔬菜园为名,征用位于歌乐山的一块270多亩的土地。5年后,重庆某房地产集团想收购这块土地。为了提高土地出售价格以便捞取更大利润,该开发商找到王政,请他帮忙调整一下规划,增加些容积率,并许诺事成后一定重谢。在王政的帮助下,这块270亩的农业用地被调整为综合用地。2006年5月的一个休息日,这位开发商送给王政10万美元。
2007年,这位开发商发现物流市场利润空间很大,再次找到王政,表明了自己想在重庆搞物流市场的打算,希望得到王政的支持。2007年6月,他送给王政10万元人民币。
这两次的受贿所得,王政都交给了夫人罗静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