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名: 密码:
设为首页
评论首页 长城时评 领导观点 警钟长鸣 政经评论 社会观察 媒体言论 网友热评 校园论谈 画里有话 图评焦点
您当前的位置 :长城在线 > 长城评论 > 媒体言论 正文
 
 精彩热图
 热点专题
 精彩推荐
由贺国强兑现党反腐承诺想到的
不要误读了“地震危险度排名”
百万学生进赛场彰显出"三个有助"
把“状元”打假进行到底
“雷词”是一种大众批判方式
给穷人发红包,奥迪奔驰别凑热闹
从王小波到范美忠
梁朝伟迎娶刘嘉玲,媒体上演温情华尔兹
红网:只准女人骚扰,不许“骚扰”女人?
长城在线  08-07-24 11:05
 
成都“性骚扰”案,个案的胜利?   08-07-16 10:07
单位该不该为性骚扰承担责任?   07-10-12 09:23
岂可如此解读性骚扰?   06-12-04 15:08

    22日,媒体的记者从提交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《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(修订草案)》获悉,修订草案对“性骚扰”进行了描述性定义,对“性骚扰”行为特征作出了明确界定。修订草案第四十六条规定:不得违背妇女意志,以带有性内容或与性有关的语言、文字、图片、声像、电子信息或肢体行为,对妇女实施性骚扰。并且明确指出:构成“性骚扰”特定的对象,专指女性。(7月23日《重庆商报》)

    近年来,性骚扰成为一大公害,但怎样算“性骚扰”至今仍无明确的法律界定。今天,重庆对“性骚扰”界定为“违背妇女意志”,这显然有失偏颇。在现实生活中,还存在“违背男人意志”的性骚扰。

    想必经常出门在外的男士在宾馆里半夜里接到过陌生女人说些“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”挑逗性的东西,这算不算“性骚扰”呢?大家应记得,深圳几年前出了个女公安局长,贪污之外,就是利用手腕威逼“性骚扰”男下属,待女局长神清气爽后,给予了他一些提升作为回报,这样的事虽说不普遍,但也确实存在。

    我想说的是法律在界定“性骚扰”问题时,应当体现男女平等,事实上女性更容易遭受性骚扰,并不是由于她们生理上的弱势所致,而是她们在男权社会中被定义的社会性别处于弱势而形成的。著名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20世纪初赴特罗布里恩群岛考察,就观察到岛上原始部落中的土著女性性欲强烈,有时甚至会埋伏在草丛中对经过的单身男子发起性攻击!在没有男权文化压抑和束缚的原始部落,人的生物潜能的发挥应该更接近于自然状态。

    今天我们如果把“性骚扰”的界定仅仅描述为“违背妇女意志”,就是对女性在整体上仍然是弱势性别的肯定,但这是不合理的,要知道女人也会骚扰男人,男人也会骚扰男人,女人对女人也可能进行“性骚扰”,这些,都必须考虑进去,否则“性骚扰”这个法律条文,又会成为只针对男性,不针对女性和同性的一个有漏洞的不平等法规,就会让人误认为,这个法规对男人有偏见,对女人有歧视。

 
稿源: 湖南红网 编辑: 曹嫚嫚 [发表评论]
红网:给王小丫写情诗就是“性骚扰”?   07-05-10 10:16
人民网:还有多少“疑似”性骚扰行为?   06-12-01 11:01
反性骚扰立法不是“法律忽悠”   06-11-10 15:46
关闭窗口
|网站简介|地址电话|诚聘实习生|联系我们|设为首页|
版权所有  长城在线新闻网站  国新网许可证编号 1312006001  冀ICP备08003586号